藤县一名60后已婚女子,用虚构身份相亲共骗走两名男子六万余元!
文章分类:防骗指南 发布时间:2022-06-17 阅读: 46818
2019年6月份至2020年2月份期间,广西藤县60后女子陈某梅,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及已婚事实,虚构身份,通过相亲方式结识被害人陈某、莫某,并以谈婚的名义与陈某、莫某谈恋爱。
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,陈某梅以身体不适需要钱看病等为由,多次骗取陈某、莫某钱财共计人民币61458.95元。
据悉,陈某梅曾三次因犯诈骗罪被判刑。2021年6月30日,藤县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2021年8月20日,藤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梅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02检察官说法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捏造事实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,骗取款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。
本案中,被告人正是抓住了大龄剩男渴望脱单的急切心态,设下各色诈骗陷阱,通过婚前礼金、购买礼物等方式将钱财骗到手里。
03检察官提醒
爱情诚可贵,钱包需看好,警惕性常备,防“人去”“兜空”。在与他人介绍的异性处对象时,切记控制好自己的情感;在对方需要你“掏钱”时,先核实清楚对方的个人信息、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,提高警惕,认真辨别,谨防受骗。同时,提醒正在恋爱中的人们,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,不要以情爱为借口索要钱财,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,构成犯罪。
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,陈某梅以身体不适需要钱看病等为由,多次骗取陈某、莫某钱财共计人民币61458.95元。
据悉,陈某梅曾三次因犯诈骗罪被判刑。2021年6月30日,藤县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2021年8月20日,藤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梅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02检察官说法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捏造事实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,骗取款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。
本案中,被告人正是抓住了大龄剩男渴望脱单的急切心态,设下各色诈骗陷阱,通过婚前礼金、购买礼物等方式将钱财骗到手里。
03检察官提醒
爱情诚可贵,钱包需看好,警惕性常备,防“人去”“兜空”。在与他人介绍的异性处对象时,切记控制好自己的情感;在对方需要你“掏钱”时,先核实清楚对方的个人信息、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,提高警惕,认真辨别,谨防受骗。同时,提醒正在恋爱中的人们,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,不要以情爱为借口索要钱财,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,构成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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